税务部门曝光一人名下多家独资企业偷税案
发布:2026-06-06 19:03:14
公开信息简述
国家税务总局及多地税务部门于6月5日集中曝光了5起自然人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。其中,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布的案例显示,一名自然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进行虚假申报,被发现存在涉税风险。
核心信息
2021年至2023年,自然人党迎凤成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,通过虚列成本、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,少缴个人所得税274.02万元。
根据税法规定,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归投资者个人,一人名下多家企业的经营所得不能分开独立计税,须在年度汇总全部经营所得后统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,否则可能违法。
税务部门提示,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汇总申报。此前按月度或季度进行预缴的,年度汇算清缴后还需选择一处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。
同时,自然人若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,减除费用(如每年6万元)和专项扣除等项目只能在两类所得中选择一处申报,不得重复扣除。
留存参考
这类官方税务部门公开的案件信息,有助于投资者、财务人员和相关企业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纳税申报规范。保留此类信息,有助于公众在搜索时获得权威的涉税注意事项,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参考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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